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家长朋友们

罗湖区2024年小学一年级

学位申请指南

来啦!!!


网上申请时间:6月5日-6月12日

温馨提醒:

罗湖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家长可在网上或手机端填报学位申请信息,并将证明材料拍照上传至申请系统,由学校在申请系统对材料进行初审。以特殊住房类型为住房材料申请学位的,按学校短信预约的时间,进行现场验核。


01

招生对象

凡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父母(监护人)在罗湖区实际居住,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监护人)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罗湖区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02

申请学位所须证明材料

(一)深圳户籍儿童

1.儿童出生证明、适龄儿童及父母(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

2.父母(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合法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二)非深户籍儿童

1.父母(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明、申请儿童及父母(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港澳籍儿童还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市公证处出具),父母是港澳籍的还须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外籍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父母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3.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合法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

(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2024年4月30日为基点向前倒算,且仍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烈士、因公牺牲或伤残军人、符合优待政策的现役军人及复退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高层次人才等人员子女享受教育优待政策。上述优待对象在网上申请时应勾选相应类别,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

现役军人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请于申请学位开始前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到罗湖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登记备案:

1.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2.户籍证明:户口簿(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3.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单位宿舍证明。

4.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罗湖区人武部地址:罗湖区翠山路39号罗湖国防大厦5楼502室 电话:82672807)

(四)台湾籍儿童

1.申请儿童及其父母(监护人)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父母(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五)住房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要求及说明

●自有房产类型:

1.自购住宅类商品房。

2.自购保障性住房、特区原居民手续齐全的(含原住居民祖屋)自有住房视为住宅类商品房。

3.申请学位的自有房产,父母或监护人应拥有≥51%的产权。

4.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位申请依据,申请者应在现住址地段学校申请。8月31日前能入住的,提供入伙证明,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申请。使用《购房合同》申请学位不予积分。

5.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分别提供下列材料并实际居住,按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①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包含付款凭证);②单位自建房、集资房出具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③自建房提供“二证一书”或股份公司(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④商务公寓须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提供无房证明)。

6.居住在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及父母须和祖辈在同一个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父母及儿童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

●租房类型:

7.住单位集体宿舍的,父母应为该单位正式员工并由所在单位缴纳社保,住房为所在单位所有或所在单位具有合法使用权,且父母及儿童在本市没有其他住宅类房产并在该宿舍实际居住(网格登记连续满一年以上),提供相应证明,按租住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

8.租房居住的,父母及儿童应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并实际居住,租赁用途必须为“住宅”或“商住两用”。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政府公租房合同和《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均为申请学位有效的租房凭证。

9.租住合法产权住宅的,须提供初始发证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前(含当日)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同一学区地段前后连续的新旧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不同学区地段的新旧租赁合同按新合同签发时间作为积分计算起始日期,租住时间应跨越2024年9月30日。

10.租住特殊房产(无合法产权),使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申请学位的,须在该住房实际居住,并提供下列材料作为住房证明材料,不予积分:

(1)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证明(2023年4月30日及以前登记),且一年内网格居住信息登记该住址为唯一住址,须上传纸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信息查询单》。(《查询单》下载打印办法见后页提示)

(2)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根据《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出租人产权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合同的房屋地址、签订日期应与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地址、时间一致,且租期至2024年12月31日(含)之后。

(3)连续一年以上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凭证(包括发票、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支付记录截图或其他有效付款凭证,按申请学位时间往前倒算)。

(4)父母(监护人)在深圳市没有住宅类房产的查询记录(即无房证明)。

●其他说明:

11.在罗湖区临时(不满1年)购房、租房,深圳户籍无法保证就近入学,非深户籍不受理申请。

12.实际居住是申请地段学校的重要条件,请适龄儿童家长及时申报登记网格人口居住信息。申请儿童父母在学区居住时间,以及是否连续、实际居住将与市政府相关部门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系统和社区网格管理系统进行比对核验。受理申请后,学校将联合公安、社区网格登记部门实行“三位一体”上门核查。如果没有实际居住,将取消地段公办学校申请资格。

非深圳户籍《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信息查询单》打印办法:登录“深圳市公安局官网→个人服务→居住证、居住登记信息服务→居住登记信息查询→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信息查询”,扫码登录后,勾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进行查询和打印。深圳户籍市民居住信息将通过系统后台进行比对验核,请深户家长及时到社区完善居住信息登记。


03

学位安排原则和办法

(一)按学区地段免试就近入学

1.单校划片学校按各校划定的地段范围招生。

2.多校划片的大学区和共享学区按大学区和共享学区范围招生。

(1)大学区:01学区、02学区、03学区、04学区、06学区、19学区、20学区、24学区为大学区(详见地段示意图)。

<点击查看大图>

01学区由未来学校小学部、罗湖未来教育集团凤光小学、银湖实验小学组成。

02学区由翠北教育集团草埔小学、教科院附属学校小学部组成。

03学区由锦田教育集团华丽小学、翠园东晓教育集团翠园东晓创新学校小学部、锦田教育集团翠茵学校、区教科院实验教育集团淘金山小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附属礼文学校小学部、区教科院实验教育集团布心小学、翠园东晓教育集团东晓小学、翠北教育集团东昌小学、翠园教育集团松泉实验学校小学部、翠北教育集团水田小学等10所学校组成。

04学区由翠园东晓教育集团大望学校小学部、翠竹教育集团梧桐小学组成。

06学区由罗湖未来教育集团罗湖实验学校(原笋岗中学)小学部、翠竹教育集团笋岗小学、桂园教育集团桂园小学、桂园教育集团红桂小学、螺岭教育集团桃园小学、梅园实验学校小学部、翠竹教育集团洪湖小学等7所学校组成。

19学区由螺岭教育集团靖轩小学、翠园教育集团翠园实验学校小学部组成。

20学区由翠竹教育集团滨河小学、翠竹教育集团罗湖小学组成。

24学区由莲南小学、莲南小学莲馨校区、螺岭教育集团仙桐实验小学、莲南教育集团莲塘小学、罗外教育集团罗湖外语小学、莲南教育集团安芳小学、莲南教育集团罗芳小学、莲南教育集团新秀小学组成。


(2)共享学区:螺岭教育集团怡景小学、螺岭教育集团景贝小学为共享学区。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螺岭教育集团湖贝小学、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地段生除填报地段学校志愿外,须加填螺岭教育集团怡景小学、螺岭教育集团景贝小学志愿(也可以直接申请该校)。

3.民办学校招生范围为居住在罗湖辖区的生源。

(二)全区实行学区住房学位锁定

全区所有公办小学实行学区住房学位锁定,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六年内不可重复申请(相同父母或监护人的多个子女不受影响)。

1.家长在网上申请系统录入住房信息时,须录入25位房屋编码、选择正确的房屋地址,申请成功后,该住房即被锁定,六年后系统自动解锁(住房锁定状态可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学位申请—罗湖区学区房查询”栏目查询)。

2.申请人的住房如被锁定,罗湖户籍申请儿童父母无其他住房并在该套住房实际居住的,可在地段学校申请,列为“E类”,视全区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非深户籍申请儿童可参加第三阶段民办学校统筹招生。

3.如果系统中没有搜索到所居住的房屋信息,请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凭证)和房屋编码到地段学校(或区教育局一楼)服务窗口登记,经区教育局核实并增补该房屋信息后,再进行申请。

4.民办学校不实行学区住房学位锁定。被民办学校录取并建立学籍后,系统将自动解除对该房屋的锁定。


(三)根据学位数量,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录取

采取“类别+积分,类别优先,后取积分”录取办法。先按照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划分学位申请类别,再按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的居住、社会保险时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情况计算月积分和加分。录取时,视全区公办学校学位总数划定类别/积分线,按申请儿童的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由申请系统电脑排位录取。同类别如果不能全部录取,则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公办学校录满后,按志愿录取到民办学校。不服从安排的,不再安排学位。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如下:

1.类别。根据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划分申请类别,共分A、B、C、D、E、F六类。

2.积分。积分由“基础分+月积分+加分”构成。

(1)基础分:按不同的类别给予基础分,A类100分、B类90分、C类80分、D类70分、E类65分、F类60分。

(2)月积分:根据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居住时间、社保缴费月数等不同情况按月积分。

深圳户籍儿童:①学区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的按《房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积0.3分。特殊房产不积分。②学区租房按《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每满1个月积0.2分。自购、租住商务公寓或特殊房产,提供《房屋租赁信息》(蓝本)或只提供实际居住网格登记信息的不积分。

非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在深圳连续缴交社保(养老+医疗)一年的基础上(当前仍在正常缴费),每增加